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经研究,我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40名。其中小学30名、中学10名,任教学科不限。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选调对象为具有枞阳籍或夫妻一方具有枞阳籍,或夫妻一方父母为枞阳籍,或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近3年来(2016年7月10日以后),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选调办法为面试和考察相结合。选调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试讲(即专业测试)、面试、考察、公示、分配安置、调动聘用。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⑵报名地点:枞阳县教体局二楼会议室。
⑶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填写《枞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附件1)1份,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证书(有多个学历的须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全日制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②报考人员是枞阳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夫妻一方(或夫妻一方父母)是枞阳籍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③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其中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属我县企业的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2)。
⑷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学段岗位报名。
⑸县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
⑹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按每人80元收取。
2、试讲(即专业测试)
试讲采用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满分100分,试讲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试讲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全天同一题本。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按学段分小学组和中学组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⑴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次序优先:全日制学历高者,所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者,工作年限长者。如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数的,面试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核实编制情况、考察教育教学水平、近两年工作量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⑶考察工作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6、分配安置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选由县教体局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和《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安排到相应中小学任教。
7、调动聘用
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应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所选择学校(小学教师与中心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在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62—3226316(县教体局)
0562-5316518(县委编办)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查询网站: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枞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体育管理栏、枞阳在线。
点击下载>;>;>;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原标题:枞阳县2019年度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zfxxgk.zongyang.gov.cn/public/displayinfo.aspx?itemid=166614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招聘幼儿教师8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yqrsj.pzhl.net/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9 年7月 8 日8:00至7月10 日24:00, 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http://yqrsj.pzhl.net/ 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颍泉区幼儿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
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 7月11日16:00前完善信息再次提交。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报名网站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2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7月18日至7月19日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7月20日上午8:00—9:30《教育综合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2: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属以下报考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查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 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县级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4.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内容为绘画、无生上课、自弹自唱、舞蹈四项内容(详情见专业测试公告)。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同一岗位的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考察结果报区教育局。
3.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照高分优先选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若有最终合成成绩相同者,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依据选岗。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选岗。
五、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人事档案转入颍泉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工资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咨询电话:区教育局 0558-2261536
区人社局 0558-261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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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日
原标题:2019年颍泉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gquan.gov.cn/content/detail/5d19e0a27f8b9ad44d8b45a3.html